父母要申请低保,但子女有存款该怎么处理
父母办低保时,女儿有存款,以下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会影响处理结果:1.女儿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。其存款通常会被计入父母家庭财产(因父母为监护人,对其财产有管理责任),对低保申请影响较大,审核更严格。2.女儿存款为特定用途资金。若存款用于支付重大疾病医疗费、学费等必要支出,并能提供医院诊断证明、学费缴费单等凭证,部分地区民政部门会酌情扣除后评估家庭财产,从而降低对低保申请的影响。3.当地政策对“共同生活家庭成员”有特殊界定。例如,女儿虽与父母同户口本,但已结婚成家且长期外地居住、经济独立核算,可能不被视为“共同生活家庭成员”,其存款不计入父母家庭财产,低保申请不受影响。具体以当地民政部门解释为准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父母办低保时,女儿有存款,需避免以下常见错误操作:1.隐瞒女儿存款信息。部分申请人认为不申报女儿存款就能通过审核,实则属于隐瞒家庭财产。一旦被核查发现,父母低保申请会被拒,还可能被列入诚信黑名单,影响未来社会救助申请。2.临时转移女儿存款至他人账户。为降低家庭财产总额,临时将女儿存款转入亲友账户,这种“突击式”转移财产行为涉嫌骗取低保,违反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,民政部门可依法追回已发低保金并追究法律责任。3.认为女儿成年独立后存款一定不影响。若女儿与父母同户口本且共同生活,或存在经济相互扶持,当地政策仍可能将其存款纳入家庭财产评估范围。若忽略这一点,申请材料可能不符合要求而被拒。若不确定操作是否正确或已出现错误,可咨询我为您提供解答,避免法律风险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父母办低保时女儿有存款,法律依据主要来自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。根据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649号)第九条:“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,给予最低生活保障。”这里的“家庭成员”通常包括共同生活的子女。若女儿与父母共同生活,其存款会被纳入家庭财产评估;若女儿已独立生活且存款为个人财产,各地对“共同生活家庭成员”界定不同,需结合当地具体规定判断是否影响父母低保申请。综上,女儿存款是否影响父母低保,关键在于是否属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当地财产标准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父母办低保时女儿有存款,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点:1.申请被拒或低保资格被取消。例如,某地区规定低保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得超过3万元,若父母家庭3人,女儿有10万元存款且与父母共同生活,家庭金融资产总额10万元,人均超3万元,父母低保申请会因财产超标被拒;即使已领取低保,后续核查发现女儿存款超标,民政部门会取消资格并要求退回已领低保金。2.涉嫌骗取低保的法律风险。例如,女儿有50万元存款却隐瞒未申报,父母成功领取低保金,这种隐瞒财产状况骗取社会救助金的行为,根据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第六十八条,可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金、物资,并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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